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向来非常关注,对残疾人福利企业也在政策上给予很大幅度的倾斜。什么样的企业才算福利企业,能享受国家的减免税条件呢?最近,上海市颁布了《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对此做了具体规定。
按照试行办法,福利企业中的每名残疾人每年可以减免2.5万元的税收。但是要想成为“福利企业”必须通过区县民政部门的资格认定,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。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得少于10人,企业残疾人必须占总职工数的25%以上。
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王万里打个比方:如果企业中的员工总数是40人,那么要想申请成为福利企业,其中的10人必须是残疾人。国家每年可以减免该福利企业税收25万元,这对于企业来说实际上是一种“免单”。
此外,《实施办法》还规定,福利企业中属于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、智力、精神残疾的残疾人必须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1到8级的《残疾军人证》;企业必须与其签定一年全日制合同或服务协议,工资不低于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,并为残疾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;必须具有适合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、岗位,企业内部道路、建筑物等要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。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