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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服务补贴将增至300元/月
  • 来源:
  • 日期:2008-4-10
  • 责任编辑:系统管理员
  晨报讯 今年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将在原有人均200元/月的基础上,提高到人均300元/月。在昨日举行的市府新闻发布会上,市民政局副局长高菊兰透露,上海将实施10条养老服务新政,涉及补贴标准、居家养老、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等多项内容。
  据高菊兰介绍,按照上海“十一五”规划要求,今年本市已将“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、新建10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、为17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、新建200家社区老年人助餐点”等为老服务项目列入市府实事。
  高菊兰透露,目前本市正在探索、试行对老人进行生活照料的子女进行补贴,“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一些研究,个别的区县在做一些试点,希望能够在下一阶段当中予以突破。”
  在发布会上,高菊兰还透露,有关部门对“以房养老”很关注,正在进行课题研究。“以房养老大家都比较关注,我们也对此比较关注,最近市建委专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这方面的课题研究。研究结果究竟如何或者将来究竟会制定什么样的政策,目前只能说还处在研究阶段。”
  所谓“以房养老”,一般来说是指老年人将房屋产权作抵押,按月从相关机构领取现金直到死亡。
  此前,本市多个地方已展开“以房养老”试点。如普陀区为老社区服务中心、上海房地产业企业家联合会与房产公司合作的“以房自助养老”方案等。
[10项养老服务新政]
 1.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将在原有人均200元/月的基础上提高到人均300元/月。
  2.对80周岁及以上、独居或纯老家庭的本市户籍城镇老人,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,经评估,需要生活照料者(照料等级分轻度、中度和重度),将按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的50%给予补贴。
  3.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中需要专门护理,但经济支付困难,经身体状况评估,照料等级达到中度、重度的老人,在养老服务补贴的基础上,中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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